都江堰市天府软件园青城园区周边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都江堰市天府软件园青城园区周边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5-510181-04-01-223357】第FGQB-02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兴高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兴高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5-510181-04-01-223357】第FGQB-028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都江堰市青城山镇青城社区、玉堂街道新益社区。
2.2建设规模:占用土地共16.7317亩,总建筑面积约6909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25日历天,其中设计部分45日历天,施工部分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都江堰市天府软件园青城园区周边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2.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 ”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
(2)施工资质:
|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具有1个建筑工程类业绩(年限、规模、发包方式等均不限);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 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设计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设计单位提供);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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