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功能完善与提升改造 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功能完善与提升改造 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2024]项批新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汇东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入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汇东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2024]项批新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高新区 。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干线综合管廊BXH=(3.5+2.2)*3.1m,总长约 4.6公里,容纳DN600给水管、DN1200雨水主干管、12回10kV电力电缆、12孔通信线缆,涉及南苑街南沿线、南北干道、卧龙大道等,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本次实施自贡市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功能完善与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龙汇街管廊总长度2535.719m,监控中心利用拟建高新区综合管廊监控中心。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材料)、施工(含施工图预算)、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总工期8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78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级别: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3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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