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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防治研究与产品检测基地( 一期 )建设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火灾防治研究与产品检测基地( 一期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火灾防治研究与产品检测基地( 一期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应急管理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应急函【2025】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国家应急管理部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应急函【2025】8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州新城。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4栋科研试验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7115平方米,其中:1号厂房为地上2层,建筑面积5595平方米;2号厂房为地上4层,建筑面积6455平方米;3号厂房为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0745平方米;4号厂房为地上3层,建筑面积4015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垃圾房和消防、给排水、空调、通风、电气等基础设施,以及海绵城市、照明、围墙、道路、绿化等室外工程。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竣工备案完成(其中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5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勘察周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变形(沉降)观测、形变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

2.4.1勘察工作内容

查明并评价工程地质情况,为地基基础(含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地基处理与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等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周边相关范围所有管线勘察、详勘、补勘、管探、地形图(5米*5米)、变形(沉降)观测、形变测量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招标人需要其配合的验收工作及施工中出现的异常地质情况处理;服务周期直到该项目最终全部竣工资料签署,档案移交档案馆为止。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特征,地貌成因类型及地貌单元的划分。

2)查明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以及物理力学性质;分析和评价建设前和建成后的地基稳定性、均匀性,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和地基承载力指标;并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对深基坑开挖区(若有)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等状况进行调查,绘制平面和剖面位置图。

3)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4)查明建筑物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如溶洞、古河道或人工洞穴等)及其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供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所需的计算指标及资料,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5)评价确定场地土类别、对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并对饱和土、粘土、沙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断,查明有无可液化的地层,指出他们对场地或地基的危害程度,提出治理方案建议。

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地层的渗透性、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及其规律、地表径流条件,以及地下水对建筑物的侵蚀性等。

7)基坑抗浮设计、基坑支护、土石方开挖设计、工程降水、地基处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岩土工程设计,并对施工方案提出建议。

8)有针对性的提出适宜的基础形式、埋深、地基处理和沉降分析等有关的计算参数及应注意的事项。如地基条件决定需采用桩基,应提出采用何种桩基、其相应的桩径尺寸、桩端持力层情况等,提出单桩极限承载力与计算公式。对于地基处理应提供具体的处理方案及计算指标。

9)提供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基坑开挖与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有关资料。分析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施工及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影响,并提出防治建议等。

10)配合后续设计、施工过程中地质问题的处理等。

11)勘察成果、报告的质量和深度应满足《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编号GJ/T72-2017)、《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GB/T50379-2018)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12)详细勘察:根据招标人、设计人明确的范围、勘察技术要求编制详细勘察实施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详细岩土工程勘察、室内试验及相关服务,并出具勘察报告。

补充勘察:根据招标人、设计人明确的范围、勘察技术要求(如孔深、布点密度等)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室内试验及相关服务,并出具补充勘察报告。

13)勘察前须自行对现场进行勘验及测绘,已经综合考虑现场勘察工作的不利因素(如有掩埋路基、建筑物基础等)。测绘范围为项目红线及周边相关的市政道路、河流、山体、建筑等。

14)变形(沉降)观测、形变测量:监测项目、频率、时段、精度以及观测点位和基准点的布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成都市安全监督站的监测要求,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详细变形(沉降)观测、形变测量及相关服务,并出具监测报告。

2.4.2设计工作内容:

①红线实施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的全程设计服务(不包含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已完成,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深化工作、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等,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热力、强电、弱电)、暖通空调、各专业的抗震支架、装配式、幕墙(含门窗)、泛光照明、光彩工程、光伏工程、人防、消防、供氧(如有)、室外景观、室内景观、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智能化系统、电梯、BIM技术的设计应用(招标人对BIM无特别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即可)、室内的装修装饰(含硬装、软装)、二次机电,以及室外建筑环境的施工图设计(包括附属建筑、道路、景观、园林)等所有专业(配合工艺设计)。

②规划用地红线到市政道路(含人行道)之间的防护绿地、公园绿地等相关的景观、园林设计。

③室外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通讯、室外供电系统、水循环系统、光彩工程、室外照明系统等所有工程)。

④总平综合管网、交通安全设施(含车位划线)、室内外导视(标志、标识)系统等。

⑤相应阶段的设计成果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建设部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抗震专项审查、结构超限审查、节能专项审查、交通影响评价等,上述范围均含二次深化设计内容,所有深化设计必须满足施工及使用功能要求。

⑥设计阶段招标人对BIM无特别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即可。

⑦施工全过程配合等相关技术服务。

⑧设计时应考虑燃气、自来水、电力管线、通讯管线等的位置预留或红线范围内相关(管沟、管路或管架及项目已建成建筑物的管线接口衔接等)施工图,并在设计文件中体现。

⑨限额设计:按招标人提供的限额指标开展设计工作。配合限额设计管理,参与建设方组织的会议,根据各参建方提出的建议,对设计进行优化,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工作,严控超额设计、选型过高、过于保守等问题。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亿元或建安费不低于1.8亿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注:类似业绩需应附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扫描件;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施工图审查”环节信息,“工程基本信息”环节包括“详细信息”和“参与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施工图审查”环节包括“施工图审查信息详情”,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信息详情”中的“审查完成时间”为准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7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注:类似业绩需应附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扫描件;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施工图审查”环节信息,“工程基本信息”环节包括“详细信息”和“参与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施工图审查”环节包括“施工图审查信息详情”,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信息详情”中的“审查完成时间”为准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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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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