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路建设工程(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4869;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康路建设工程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行审投资发【2025】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招标人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该项目起点与双拥大道T型交叉,终点与长青路T型交叉,线路全长442.26米,实施长度330.207米。
2.2 工程规模:(一)道路工程:新建双向四车道沥青路290.207m, 标准段宽14m+6m,改造道路40m。(二)交通安全工程:悬臂式指路标志1个,单柱式注意行人标志4个,单柱式限速标志2个;(三)雨水工程:敷设HDPE管(DN600、DN500)456m、砼雨水检查井16座,砖砌偏沟式单篦雨水口14座;(四)污水工程:敷设HDPE管(DN400)292m、砼污水检查井13座;(五)给水工程:敷设PE100给水管 (DN200)341m及1300*1300砼检查井10座,1200*1200砼排气井1座;(六)照明工程:新建8m 双壁LED路灯28套;(七)绿化工程:栽植胸径12cm 国槐129棵。
2.3 概算总投资:789.77万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6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的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2022年 1 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 2023、2024 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每年度一份,共两份。(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申请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同时参与资格预审,但不得同时通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6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0时0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资格预审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和《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延安市新区金融大厦6楼
联系人:李淑娟(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18091110821
招标代理机构: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2号楼10楼
联系人:毛敏
电话:0911-8807999
监督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911-216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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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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