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2027年塔石化、塔二期计量外协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5-2027年塔石化、塔二期计量外协服务。
2.招标范围:对塔里木石化分公司一期乙烯各装置及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各装置中预计9702台计量器具开展检定、校准、检测服务。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强制检定设备数约438台(工作范围主要为计量器具的送取运输服务等,检定工作由法定检定单位实施),根据《计量器具计量确认间隔及量值溯源管理规定》开展检定、校准、检测设备约9264台(包含检定、校准、检测及设备的送取运输等)。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一二期内所有标准计量设备、符合职能部门要求的用于安全防护、环境检测、进出分公司贸易结算、分公司内部物料、能源交接检测的计量器具,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中重要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气体检测、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精度较高且用于精密测试的计量器具、量值溯源标准装置中起辅助作用的配套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检测工作。如:用于贸易交接的流量计、便携式报警器、化验室标准器、有毒可燃报警器、密度浮子、万用表、储罐(大容量计量)等;绝缘手套、绝缘鞋、电容性验电器、绝缘杆、操作杆短路接地线、绝缘夹钳等安全工器具的强制检测以及到货物资入库计量检定、检测等;不包括二期项目EPC总包范围内的设备首次检定、校准、检测。本项目计量器具上下线拆装工作均由发包人负责。
技术依据:所有检定/校准/检测工作必须严格依据最新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国家计量校准规范(JJF)》或经我方确认的国际/行业标准执行。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出具《检定证书》,对安全工器具出具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3.服务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上库工业园区塔里木石化分公司。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限:合同签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7.履约保证金: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照原件扫描件。
5.资质要求:
5.1(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①所辖区域内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
②项目所在地所辖区域内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建立,并由其考核合格的专业性或者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
资料提供形式:计量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和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5.2投标人须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CMA)资质认定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提供资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
6.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项已结算的计量器具检定项目合同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①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②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7.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2-2024年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8.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具备5年及以上计量检定技术项目工作的工作经验(以取得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时间为准);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资料提供形式: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扫描件;2025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9.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不少于 12人(不包含项目经理),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且检测人员应持有《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人员清单;提供所有人员2025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所有检测人员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