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23-DYZX-G2025-0054 项目名称:如东县植物保护站氰烯菌酯复配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亩成本控制价10元 采购需求: 项目资金453万元全额采购登记防治对象含小麦赤霉病的氰烯菌酯复配剂,以亩成本(对应制剂使用量须在农业农村部登记范围之内)最低确认中标供应商,亩成本控制价10元,包装规格为登记剂量范围中间值×10克(或毫升)/瓶。(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须交人民币136000元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履行合同则不予退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 2.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对投标人做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4.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函(格式见附件6) 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7)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8) 8.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9) 9.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