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3]zhx[GK]2025001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涵江区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包1(2026-2027年度涵江区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2(年) | 否 |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0 | 批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应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