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6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腔镜等一批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8 10:00:00,更正为:2025-12-01 11: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1-28 10:00:00,更正为:2025-12-01 11:00:00。
(1)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第5.4条第5.4.2款采购包1,由原: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
| 详细评审 |
履约能力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6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以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医疗设备维保。 |
16.0000 |
客观 |
履约能力 |
变更为: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
| 详细评审 |
履约能力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6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以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同类设备维保服务业绩。 |
16.0000 |
客观 |
履约能力 |
(2)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第5.4条第5.4.2款采购包2,由原: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
| 详细评审 |
履约能力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6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以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医疗设备维保。 |
16.0000 |
客观 |
履约能力 |
变更为: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
| 详细评审 |
履约能力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6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以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同类设备维保服务业绩。 |
16.0000 |
客观 |
履约能力 |
(3)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第5.4条第5.4.2款采购包3,由原: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
| 详细评审 |
履约能力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6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以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医疗设备维保。 |
16.0000 |
客观 |
履约能力 |
变更为: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
| 详细评审 |
履约能力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6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以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同类设备维保服务业绩。 |
16.0000 |
客观 |
履约能力 |
(4)原采购文件采购包1到采购包3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6.6.履约验收方案 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中由原:“ 3、验收方式:自行验收”变更为:“ 3、验收方式:现场整体验收”。
(5)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 ”采购包3“维保服务设备清单”第12项“马达GD676,机身号006145”数量为“1”。
(6)原采购文件采购包2“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2技术参数:1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项目整体方案,方案内容包含:巡检维保计划、零配件配备情况、质量保障措施、培训计划、应急措施。”删除;并将“★12、维保合同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服务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格式向采购人提交《维保服务履约报告》。”序号更正为“★11”。
(7)原采购文件采购包3“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2技术参数:7、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项目整体方案,方案内容包含:巡检维保计划、零配件配备情况、质量保障措施、培训计划、应急措施。”删除;并将“★8、维保合同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格式向采购人提交《维保服务履约报告》。”序号更正为“★7”。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备案号:51000025210200068477[2025]09286,采购预算品目为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本项目各包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550,000.00元、采购包2:2,360,000.00元、采购包3:496,000.00元;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如下:采购包1:1,550,000.00元、采购包2:2,360,000.00元、采购包3:419,500.00元。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