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九江港彭泽港区矶山作业区彭信公用化工品码头工程船泊操纵仿真试验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1.2 采购方案编号: / 。
1.3 采购人: 中交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
1.6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九江港彭泽港区矶山作业区,矶山园区公用码头工程下游危化品泊位区。本工程拟在九江港彭泽港区矶山作业区矶山园区公用码头工程下游危化品泊位区新建3个5000吨级化工泊位,包含1个高桩泊位和2个浮码头泊位,为周边企业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服务。设计范围包括码头区域:前沿水域、码头、引桥,项目总投资约为2.8亿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询价涉及到的船泊操纵仿真试验报告编制,均应取得相关批复。
2.2 服务期限: 90个日历天。
2.3 服务地点: 江西九江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项目总体进度,质量、安全、环保要求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报价人近 5 年内完成过至少3个类似项目的船泊操纵仿真试验报告编制。
(4)信誉要求:依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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