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81-ZHCD-G2025-0025 项目名称:东台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60.000000万元(采购包1:240.000000万元;采购包2:120.000000万元;采购包3:100.000000万元;采购包4: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按现行政策文件执行(固定价)。 采购需求: 东台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采购项目,为贯彻落实《省残联等六部门单位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残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确认承接主体提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供应商需根据现有东台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状况,按《江苏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辖区内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与年龄和残疾类别相适应的康复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30日内完成设施及场地建设,确保满足相关政策文件、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承诺对服务场所和服务人员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的最终验收,保障能够正常运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