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硫化后工序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根据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的使用需求,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硫化后工序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硫化后工序业务外包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1)硫化后工序业务外包,项目地点位于中国重汽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硫化车间内部。 (2)每日产量根据招标人生产计划确定,外包费用执行合同产品单价,数量以车间报工为结算依据,其外包费用为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工艺定员为40人。包括班组长1人,喷漆工3 人,操作工36人。该项目共计包括橡胶支座装配线一条,定员5人;橡胶支座自动喷漆线一条,定员9人;橡胶支承装配线一条,定员6人;半自动喷漆线一条,定员4人;打码包装线4条,定员15人,班组长1名。 (3)用工年龄要求:女性低于45岁,男性低于50岁,且身体健康,无潜在疾病,上岗前需提供身份证信息及健康合格查体报告和职业病医院查体合格报告。 (4)中标方需承诺人员到齐时间,招标人需求为一周内到齐。投标方需通过现场考察确定人员数量,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调整,但不允许因人员问题耽误生产节拍。另外,到生产现场了解具体产品及生产情况,在满足生产节拍及喷涂质量的情况下,确定合理的人数将有助于投标方做出合理的投标报价,从而有助于中标。投标报价包含人工费用、劳保费用、管理费用的报价总和。 如需要,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进行合理报价。投标总报价应包括设备费、原厂服务费及相关配件、随机资料、保险、税费、运杂、安装调试、与其他专业配合、配合办理政府验收手续(不限质监验收、消防验收、环评及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评价等)及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 3 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 3 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名单,且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5.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违法及重大违规情况; 7.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8.公司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9.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招标文件所有设备、专业技术等要求的能力; 10.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的相应资质; 12.投标人须负责提供合理的便于运输的包装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13.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4.拟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15.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单位; 1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8.营业执照应具有生产汽车零部件产品等相关资质;具有ISO9000或IATF 16949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涵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生产等相关认证范围; 19.截止到投标日,招标方的橡胶类产品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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