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FW202511-092
本招标项目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5〕23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2.2建设规模:新建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17#学生宿舍,总建设面积11853.96平方米,地上十一层。
2.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聚业大街6566号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净月校区院内。
2.4招标范围: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负责与使用方沟通各项功能需求,并相应提供技术交底,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及调整,参加竣工验收,配合项目联合验收等服务。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至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存档之日止。
2.6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142.4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的相应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设〔2023〕20号文件。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3管理机构人员各专业配备应满足项目需求,由投标单位自行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的职称证或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的执业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可为退休返聘人员。其他设计人员可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在职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不符合上述标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业绩的认定要求(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