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产教融合建设项目重要设备设备采购(项目名称)设备采购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产教融合建设项目重要设备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产教融合建设项目重要设备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发改社发〔2020〕395 号、〔2022〕518 号、 内发改审批〔2024〕338 号、 内发改法规〔2025〕37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自筹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嘉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发改法规〔2025〕371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正久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 199 号;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产教融合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安装,技术规格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2.3 招标范围: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产教融合建设项目涉及电梯总数 15 部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运输、场内转运、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验收和一年维保后期服务,以及其他配套内容。
2.4 标段划分:电梯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场,设备到场后 15 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达到验收标准)。(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2)投标人若为生产制造商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电梯)》B 级以上资质(含 B 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证(电梯)》B 级以上资质(含 B 级);若已更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新取证 的企 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 安装、 修理、改造)。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的,①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以上资质(含B级);若已更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新取证的企业,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②提供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以上资质(含 B 级);若已更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新取证的企业,请提供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 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③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不低于20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