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GJZ2025J-JK11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华能九台电厂至经开南区供热建设项目-隔压站土建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长经经科审字〔2025〕8号文件、长经经科审字〔202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华能九台电厂至经开南区供热建设项目-隔压站土建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合肥路与新开河四路交汇处设置一座隔压站,用于与华能电厂向长春东部地区供热主管网连接,并向经开区南部区域供热。
2.4最高投标限价:6812768.00元;
2.5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路与新开河四路交汇,合肥路以北,新开河四路以西;
2.6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总工期为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主体建筑内设备工艺进厂施工条件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具备;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10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全权办理整个招投标过程,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1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鼓励在建筑市场活动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活动中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审慎使用“D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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