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瑞锦5#地块物业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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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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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郑经采公开-2025-25 | |||||||||||||||
| 2、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瑞锦5#地块物业项目公开招标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7,965,780.48元 | |||||||||||||||
| 最高限价:7965780.4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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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内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拟对辖区内经南四路以南十五大街以西,住宅实测面积221271.68平方米,2112套回迁房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包括综合服务、卫生保洁、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绿化养护管理、垃圾清运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按单价招标,预算金额 7965780.48 元,单价最高限价 1.5 元/月/㎡,报价时按单价报价。 5.3 服务期限:2年; 5.4 服务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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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服务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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