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静市域铁路站点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82025116004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EX002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津静市域铁路站点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函【2024】99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团泊健康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1950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950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23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团泊健康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整修一处停车场、占地约18000平方米,并加装33台充电桩;新建一处停车场,占地约4000平方米、一处公交接驳站,占地约1000平方米。同步实施停车场及接驳站的照明、监控、收费系统新建工程,站亭及共享单车停车区新建工程,路侧违停抓拍系统安装工程,路口标牌、标线改造工程,道路侧分带开口改造工程,缘石坡道隔离设施工程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内团泊健康城站、团泊医学园站周边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静市域铁路站点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津静市域铁路站点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道路等级为主干道。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EPC 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内容进行施工、调试等,协助办理各项前期报建、报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 1347.8614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1月01日 至 2026年03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单位正式职工;(2)施工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负责对应工作的单位具备即可);(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单位正式职工;(2)施工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负责对应工作的单位具备即可);(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