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渡镇小学南地块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渡镇小学南地块安置房项目 已由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名为:关于南渡镇小学南地块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为:溧发改[2023]2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溧阳市天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渡镇小学南地块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数量(台) | 估算价(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 1 | 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等 | 14 | 240.03 | 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
2.2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招标人提供相应幢号合格井道及货到项目地点后,确定安装进场之日起 40 天完成安装;安装完成,中标人应于 20 天内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对本电梯工程的验收。电梯安装应与土建配合,不影响其他分项工程的进度。
2.4 招标范围:南渡镇小学南地块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为图纸及设备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其他:本次招标备选电梯品牌为:天津奥的斯、迅达、通力、上海三菱、富士达电梯,或不低于上述品牌的公认的同档次品牌且性能、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质量、使用寿命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投标人拟选用备选电梯品牌以外的品牌,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得到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视作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因可选品牌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所引起的价格差异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一旦中标,不得因此提出价格调整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当制造(生产)商作为投标人投标: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乘客电梯的制造、安装、修理及改造);或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乘客电梯)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乘客电梯);
3.5 当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投标: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乘客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乘客电梯的安装、修理),同时应具备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乘客电梯的制造、安装、修理及改造)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乘客电梯);
3.6 当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投标:须提供所投品牌的电梯制造(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7 一个电梯制造(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梯,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电梯制造(生产)商若授权代理商进行投标,则生产商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将拒绝该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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