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统一代码为:2404-520221-04-05-608322
1.2本项目六盘水市水城区县城中心敬老院项目已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水发改社会〔2025〕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六盘水市水城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医院西侧。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施工: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333.14㎡。建设敬老院示范中心,包含相应的生活用房及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消防水池、智能化系统、配电房等配套附属设施。
(2)设备采购:采购老人桌、适老圆桌、老人椅、简易上肢功能评价器、微型消防站、0.9m宽养老护理床(电动护理型床位)(含防压疮床垫)、1.2m宽养老护理床(手动护理型床位)(含防压疮床垫)、1.2m宽生活用床(自理床位)(含床垫)、床头柜、助浴床、餐饮桌椅(一桌四椅)、平行杠、训练用阶梯、轮椅、办公桌椅、沙发、钢制文件柜及其它设备等一批(详细清单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3项目总投资:7600万元;施工合同估算:52,773,913.39元,设备合同估算:1,630,388.82元。
2.4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12个月。
设备采购交货时间:自建筑主体装修完成后起60日历天内将货物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
2.5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
(1)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设备采购范围:本招标文件设备清单中全部内容(包含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存储、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税款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设备采购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施工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设备采购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3)联合体应由施工单位、设备采购单位共同组成,上限家数为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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