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临汾尧都机场设备更新项目01标段 行李设备购置已由招标人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临汾民航机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1项目名称:临汾尧都机场设备更新项目01标段 行李设备购置。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此为01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2.3招标内容:负责采购设备的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培训和质保期内服务等工作;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清单包括:输送机、分拣转盘,DCV自动分拣系统、进港设备、值机设备、电控系统、IT系统等,具体技术规格、数量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交货。
2.5交货地点:运至山西临汾尧都机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旅客行李处理系统(系统集成)的制造商/集成商;
(3)投标人拟供旅客行李处理系统(系统集成)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机场专用设备通告内且通告状态为正常,通告中分拣方式须包含自动分拣(提供清晰的通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开标之日往前追溯)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网站截图(截图须显示日期)且清晰可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投标登记
4.1投标人于 2025年11月26日09:00至 2025年12月2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登记资料在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3层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ianfangzixun05@126.com 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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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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