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用房建设项目土石方平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防发改【2016】362号和防发改【2017】1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边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06002841001717001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用房建设项目土石方平整工程
建设地点:防城区河西新区(体育中心斜对面)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挖方量232377.18m³,其中挖土方量69713.15m³;开挖一般石方(松石、极软岩、软岩):139426.31m³;挖一般石方(次坚石、极软岩):23237.72m³; 回填土石方:0m³。
合同估算价:约699.08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包括用地范围内的土石方挖、装、运、平整、修理边坡、地上附着物清除、清理积水淤泥及自行解决弃土场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总平图。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土石方工程能力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