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芳232-86井区聚合物驱试验注入施工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FWGK4853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油田公司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探索适合大庆外围油田低渗透储层的提采技术体系,优选芳232-86井区开展聚合物驱油现场试验。按照《长垣东部低渗透油藏聚驱及纳米驱提高采收率探索试验》要求,开展10口井聚合物注入施工;
2.2 招标范围:按照《长垣东部低渗透油藏聚驱及纳米驱提高采收率探索试验》要求,开展10口井聚合物注入施工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永乐油田芳232-86井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52.08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5年芳232-86井区聚合物驱试验注入施工
2.7 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投标人须承诺:(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作业、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作业、服务)设备等施工(作业、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由此导致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追诉权。(2)最终结算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若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合同标的金额,按实际结算金额进行结算;若实际结算金额高于合同标的金额,按合同标的金额进行结算。(3)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井下作业企业资质证书或中标单位所在地公司井下作业单队施工准入许可证书。如涉及到企业及其队伍更换资质证书过渡期问题,应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相关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涉及到企业及其队伍更换资质证书过渡期问题不能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应以集团公司文件或中标单位所在地公司主管部门(井控和工程技术资质管理领导小组)书面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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