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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 铜梁区琼江流域及穆家河流域等9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双山镇、小林镇、维新镇)
铜梁区琼江流域及穆家河流域等9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双山镇、小林镇、维新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梁区琼江流域及穆家河流域等9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双山镇、小林镇维新镇)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铜发改委审【20251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铜梁区双山镇、小林镇、维新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铜梁区琼江流域及穆家河流域等9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双山镇、小林镇、维新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子项目包含湿地工程、管网工程总建设面积4556其中湿地有效面积共计3907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20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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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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