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交通保障用车(田湾)服务(第五次) 进行采购,现交通保障用车(田湾)服务(第五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交通保障用车(田湾)服务(第五次)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交通保障用车(田湾)服务(第五次)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确定1家成交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交通保障用车(田湾)服务(第五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序号 |
服务项目 |
主要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1 |
交通保障用车(田湾)服务(第五次) |
详见附件《交通保障用车(田湾)服务(第五次)采购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24个月 |
主要用于田湾核电站及周边城市 |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1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签订的交通保障服务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应能体现双方签字或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服务的主要内容等其他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供应商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6)人员要求: /
(7)其它要求:1)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经销商。
2)车辆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辆“三年内购置(2022年1月1日以后首次上牌)或五年内购置(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上牌)但行驶里程小于8万公里以下” 的7座商务车。
注:需提供上述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与里程表公里数照片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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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