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2025-DLGK-C0083-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民族大道108号2-3楼凤岭职工食堂、平湖路2号望园职工食堂、民族大道98-1号南宁书城附楼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厅职工食堂采购餐饮服务和管理服务,包括食堂食材验收、菜品加工制作及销售、菜谱开发、食品卫生保障、厨房设施维护保养、安全生产、成本核算、餐厅服务、公务用餐服务、餐食配送以及其他涉及食堂管理等服务。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设备及食材采购,承担水电、燃气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本项目同时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5%(含)以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在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35%(含)以上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如投标人本身提供的所有服务均由小微企业提供,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只须提供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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