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涪江公司2026-2028年印务及标识牌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56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四川公司涪江公司2026-2028年印务及标识牌制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四川华能涪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开展华能四川公司涪江公司2026-2028年印务及标识牌制作服务。
2.2 服务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
2.3 采购内容: 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印务及宣传制品制作、设备标识牌和安全警示标识牌制作,具体包括:
(1)广告和宣传制品的设计、制作等服务,办公所需的印章、定制笔记本、横幅、信封、门牌、展板以及文件、书籍、图纸、规程等的设计、印刷、装订、制作等服务;
(2)设备标识牌制作:包括机电设备、电气开关、油气水阀门、水工设施及监测设备、环保设备设施、设备盘柜等各类标识牌;
(3)安全警示标志牌制作:包括四类安全标志(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标志)、消防安全标识、疏散指向标志、安全警戒线等各类安全标识牌。
2.4 服 务 期: 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设备设施标识牌或安全警示标志牌或文化展厅制作业绩,需附业绩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03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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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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