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城市供水厂站及供排水管网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红原县城市供水厂站及供排水管网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红发改行审[2025]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红发改行审[2025]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原县邛溪镇。
2.2建设规模:改造红原县两座自来水厂老旧设备8套,其中一体化处理设备2套、污泥脱水设备2套、加药设备2套、在线监测仪表2套,配套改造其它设施设备;改造自来水管网10.95 公里,管径为DN200-DN300,管材为PE100:改造排水管网10.95公里,管径为DN400-DN500,管材为MPVE。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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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