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元市雷家河水库灌区工程变更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雷家河水库灌区工程变更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农经【2015】6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利州区湖泊保护与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包干补助、中央补助、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利州区湖泊保护与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15】67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蜀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广元市雷家河水库工程灌区工程进行设计变更并取得批复,取得批复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供应商提交的施工图成果资料需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图图审,供应商需提供施工期设计代表服务,从项目施工起至完工验收止)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 1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的1个工程总投资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 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 (3) 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的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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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