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马边彝族自治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暂估价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马边彝族自治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暂估价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马发展改革(2024)8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向上争取资金,不足部分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山市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马边彝族自治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暂估价设备采购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马发展改革(2024)8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业主: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 工程总承包单位:乐山市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2.3 建设地点:马边县城污水处理厂,民主、建设、烟峰等乡镇污水处理厂。
2.4 项目建设规模:抽拉式曝气管(TPU)布气管、可调曝气平衡模块(组合件)、气动回流模块、成品滤砖、不锈钢分配器(成品)。
2.5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包括供货及安装、调试,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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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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