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天府医院(四川省儿童医院)配套绿地等市政工程(EPC)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天府医院(四川省儿童医院)配套绿地等市政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5]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城市新中心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城市新中心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5]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1)配套绿地及入口工程:天府大道道路红线至儿童医院建筑红线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工程及儿童医院北侧入口工程,共计面积约28500 平方米;
(2)地下通道工程:建设3条地下通道,总长度合计约210米;
(3)供水工程:由大林路、彭寿街接入的 DN200 市政供水管计量及配套工程;
(4)燃气工程:彭寿路西侧市政燃气接口至二期建设项目范围内的燃气管道、调压、计量及配套设施。
2.3 项目总投资:3548万元。
2.4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符合评审要求的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满足编制要求的预算控制价)、参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5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3 家,施工单位 2 家并承担所有施工工作,设计单位1家并承担所有设计工作;(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 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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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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