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三台县红旗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三台县红旗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信息化工程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三台县红旗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台县红旗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三发改【2024】299号;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台县红旗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三发改【2025】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台县红旗埝水库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为三台县红旗埝水库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工程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三发改【2025】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台县塔山镇鹅岭村、龙树镇石伞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大坝迎水面进行防渗整治,两岸非溢流坝段坝顶加高,拆除并重建闸门及检修闸房和工作闸门启闭平台,改建工作桥,修建下坝梯步,新建取水泵站,整治左坝肩上游库岸,延长大坝下游左岸护岸,整治消力池,改扩建防汛抢险道路,完善水库监测和管理设施并实现监测自动化。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交货期:150日历天。
2.5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6招标范围:信息化工程设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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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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