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为确保自动监控系统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性,根据环境保护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营管理意见》文件要求,环保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开展第三方运营。
1.2.采购范围及要求: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全面委托运营服务,供应商需负责对现场所有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进行专业化运营维护。具体运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化学需氧量(COD)在线监测仪器(WS1501)、氨氮在线监测仪器(Amtax NA8000)、PH 计(CM442)、流量计(W-1A1)以及自动取样器、UPS电源、数采仪等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校准、维修,确保整个系统持续、稳定、准确地运行,所有运营服务均须符合本采购书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1.3.实施地点:新巨龙公司。
1.4.质量及服务标准:
1.4.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37/T 4079—2020);
1.4.2.《山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1.4.3.《山东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1.5 计划服务期限:12 个月。
1.6 最高限价:总含税限价8 万元,税率6%。(不含税限价7.54717 万元)第一阶段含税限价4 万元 ,第二阶段含税限价4 万元。(如投标人报价税率不同,以不含税金额作为限价)
1.7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或者银行转账。
结算方式:第一阶段供应商完成第1-6 个月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委托运行工作,委托方出具验收证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办理挂账手续,支付第一阶段费用。
第二阶段供应商完成第 7-12 个月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委托方出具验收证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办理挂账手续,支付第二阶段费用。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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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