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新材料公司淄博公司产品运输物流服务项目
1.2采购范围及要求:
根据公司产品销售需求,提供产品运输服务,保障产品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钙基产业园内运输至指定卸料地点。在货物运输途中,必须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遵守运输规定,精心保管货物,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安全运达指定地点。
1.3车辆要求:新能源汽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平板式汽车。
1.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根据采购人需求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服务)。
1.5货期/工期要求:在接到车辆需求的货运信息后,确保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将车开至指定地点,保证货物按时送达;运输司机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淡旺季节,车辆充足随叫随到。
1.6结算、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据实结算。
1.7投标报价方式:根据运距吨量(元/吨公里)报价。投标文件按要求附报价清单(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五节费用清单)。
1.8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0.54元/吨公里,(含税,增值税税率9%)。清单报价最高限价见附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服务期内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人员要求:供应商驾驶人员应当满足车辆驾驶的资格及身体要求,禁止酒驾和疲劳驾驶,确保运输期间驾驶车辆与本人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相一致;运输期间驾驶证在有效期内。
2.4业绩要求:无;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01日22: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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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