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园区配套设施提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监理一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园区配套设施提标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发改发【2025】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向上争取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发【2025】6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青川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川县竹园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园区综合管网约2.7km,改造污水管网约14km等附属设施。(具体实施范围以招标人书面指定为准)
2.3服务期限: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内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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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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