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街道路项目青羊区北段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东街道路项目青羊区北段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成青发改项目【202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温江区国投兴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青发改项目【2024】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码:2409-510105-04-01-696689。
2.2 建设地址:项目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与温江区交界处,江东街道路为北起花都大道东段,南至光华大道。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江东街道路项目青羊区北段全长220m,道路红线宽30m。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照明及交安、市政综合管线(排水、电力、通讯)、绿化、城市家具、涵洞等。
2.4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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