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T2511-FWZBGK037-CPMC2959-B110469T1220267-1758
本招标项目 2026年钻井液减量化压滤技术服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026年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针对陇东和陕北区域实施钻井液减量化压滤技术服务,本次招标工作总量预计1316口,进尺331.01万米,预计费用16657.03万元(不含税、含HSE费用)。为顺利完成年度部署任务,拟对2026年钻井液减量化压滤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估算金额166570300.00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拟划分 8 个标段,选择技术服务单位 17家,以下所有标段所需服务商工作量平均分配,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所属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4 个,本标段金额预计4936.88万元,预计实施井427口,进尺约106.75万米;
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所属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2 个,本标段金额预计2476.04万元,预计实施井166口,进尺约46.48万米;
第三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所属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2 个,本标段金额预计1525.00万元,预计实施井120口,进尺约30万米;
第四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所属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2 个,本标段金额预计1712.04万元,预计实施井137口,进尺约32.88万米;
第五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预探项目组、陇东天然气评价项目组及风险勘探项目组及其他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1 个,本标段金额预计 1123.80万元,预计实施井62口,进尺约18.4万米;
第六标段:第六采油厂、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及其他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1 个,本标段金额预计 899.22万元,预计实施井83口,进尺约17.56万米;
第七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和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区域,拟选服务单位3个,本标段金额预计2324.14万元,预计实施井187口,进尺约48.12万米;
第八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所属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2 个,本标段金额预计1659.91万元,预计实施井134口,进尺约30.82万米。 如遇油田公司产能建设部署调整,区域服务商保障能力不足或者现场管理水平低下、安全环保问题频繁出现等特殊情形,可根据招标方审批结果进行跨标段施工调整。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八个标段。
2.4标段描述: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所属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4 个,平均分配原则,本标段金额预计4936.88万元,预计实施井427口,进尺约106.75万米;
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所属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2 个,平均分配原则,本标段金额预计2476.04万元,预计实施井166口,进尺约46.48万米;
第三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所属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2 个,平均分配原则,本标段金额预计1525.00万元,预计实施井120口,进尺约30万米;
第四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所属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2 个,平均分配原则,本标段金额预计1712.04万元,预计实施井137口,进尺约32.88万米;
第五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预探项目组、陇东天然气评价项目组及风险勘探项目组及其他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1 个,本标段金额预计 1123.80万元,预计实施井62口,进尺约18.4万米;
第六标段:第六采油厂、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及其他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1 个,本标段金额预计 899.22万元,预计实施井83口,进尺约17.56万米;
第七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和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区域,拟选服务单位3个,平均分配原则,本标段金额预计2324.14万元,预计实施井187口,进尺约48.12万米;
第八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所属区域,拟选服务单位 2 个,平均分配原则,本标段金额预计1659.91万元,预计实施井134口,进尺约30.82万米。
如遇油田公司产能建设部署调整,区域服务商保障能力不足或者现场管理水平低下、安全环保问题频繁出现等特殊情形,可根据招标方审批结果进行跨标段施工调整。
2.5服务地点:长庆油田陇东和陕北相关区域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下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含钻井、压裂、试油气、井下作业相关范围)。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人员要求: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现场管理服务人员2名,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附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设备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0套板框压滤机,其中自有板框压滤机不少于5套(含5套)。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设备照片,发票的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前。板框压滤机须提供设备铭牌照片。并承诺在开展服务时须满足《长庆油田钻井泥浆不落地实施细则》及建设单位关于设备的配套要求(包括30m³或以上破胶罐1具、50m³或以上滤液罐1具、综合罐容300m³或以上沉砂罐以及150KW及以上型发电机组、防爆高清球型监控摄像机等辅助生产设备设施)。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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