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法庭升级改造项目(法庭专业化提能增效优化升级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法庭升级改造项目(法庭专业化提能增效优化升级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25】第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都发改审批【2025】第8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云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法庭升级改造项目(法庭专业化提能增效优化升级项目)。
2.2建设地点:都江堰市蒲阳街道太阳岛路2号政府院内及青城山镇青城山风景区双凤路5号。
2.3建设规模:一、搬迁升级改造玉堂法庭至都江堰市青城山镇双凤路5 号,改造占地 12 亩,建筑面积 2985 ㎡,办公楼 3 层,办公室约 50 间,改造内容为:拆除隔断、天花吊顶、地面工程、墙面改造、弱电系统、照明系统门窗更换、办公家具、功能空间配套、总平等; 二、升级改造蒲阳法庭,建设面积约580㎡,办公楼2层,改造内容为:二楼露台维护、办公家具、审判法庭、调解室统一打造、卫生间改造、总平等。
2.4计划工期:36个月。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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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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