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中市石门水库枢纽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已由汉中市水利局以汉水发﹝2025﹞1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 项目资金来源为2026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汉中市石门水库;
2.2 工程规模:对项目区内5处危岩分布区(危岩单体179处)、2处崩塌进行工程治理,治理总面积8116㎡,治理工程级别为一级。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危岩分布区治理工程:浮石清理+主动防护(单体加固处置、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被动防护网、钢格栅坝、隧道棚洞、步道防护棚)+系统抗风化能力提升(裂缝封闭、导水槽);②崩塌治理工程:被动防护网+钢格栅坝+截排水工程;③监测工程:采购安装包括瞬时加速度、降雨量、视频、报警器等监测设施。 (具体建设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项目概算总投资:1927.20万元;
2.4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汉中市石门水库枢纽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标段编号:E61070035414x64wmx79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汉中市石门水库枢纽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施工Ⅱ标段;标段编号:E61070035414x64wmx79002;标段类型: 施工 ;
2.5计划工期:汉中市石门水库枢纽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计划2026年1月1日开工,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总工期365日历天; 汉中市石门水库枢纽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施工Ⅱ标段:计划2026年1月1日开工,2026年7月31日前完工,总工期212日历天 。
2.6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汉中市石门水库枢纽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枢纽区左岸(汉台境内)3处危岩分布区治理工程、1处小型崩塌治理工程、监测工程的施工、工程验收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建设任务,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汉中市石门水库枢纽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施工Ⅱ标段:枢纽区右岸(勉县境内)2处危岩分布区治理工程、1处小型崩塌治理工程、监测工程的施工、工程验收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建设任务,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质或岩土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2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家投标企业只可参加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企业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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