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〇七研究所北辰所区变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32025116005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FN003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七〇七研究所北辰所区变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天津北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辰审投[2025]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七研究所。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4615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496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船海鑫建设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受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七研究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设35/10kV变电站1座(用户站),变压器总装机容量20000kVA,由市政电网引入35kV双电源。电网新建35kV产权分界点下口电缆敷设至用户站,用户站内范围至10kV柜下口(不含10kV出线)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辰中路与永进道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第七〇七研究所北辰所区变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新建设35/10kV变电站1座(用户站),变压器总装机容量20000kVA,由市政电网引入35kV双电源。电网新建35kV产权分界点下口电缆敷设至用户站,用户站内范围至10kV柜下口(不含10kV出线)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1月01日 至 2027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不含临时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3)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2)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正式职工。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正式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须有投标资格;6) 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 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津建筑[2018]489 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2]141 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投标人配备管理人员并出具承诺函。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近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并提供任命书对工作年限(如要求)、无在施工程(如要求)加以承诺。,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不含临时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3)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2)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正式职工。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正式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须有投标资格;6) 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 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津建筑[2018]489 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2]141 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投标人配备管理人员并出具承诺函。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近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并提供任命书对工作年限(如要求)、无在施工程(如要求)加以承诺。,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