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矿井风门运输安装机器人研发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11263,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当前矿井风门安装依赖人工与叉车协同作业,单扇风门重量达300-900kg,需6-8人操作,效率低(耗时4小时/扇),安全隐患大(工伤事故占比12%)。现有设备存在巷道适应性差、抓举精度不足(±50mm)、安全防护缺失等问题。需研发一款矿井风门运输安装机器人,集成液压抓举装置与智能控制系统,实现风门运输、安装、拆卸全流程机械化,提升作业安全性及效率,降低综合成本。
2.1.2采购范围
鉴于风门安装作业中所存在的问题,研究开发一台矿用矿井风门运输安装机器人。项目采用无轨胶轮车车体集成数据采集模块与人员接近防护系统。防爆柴油动力系统,匹配液压驱动单元,为两级伸缩机械臂提供伸缩动力及全角度回转,满足风门姿态转换(水平运输至竖直安装)的动力需求。抓举夹具通过通过车侧操作手柄与无线遥控双模式操作,多自由度自适应夹爪实现风门精准抓取与定位安装。同时集成人员接近防护及瓦斯/CO实时监测等技术,实现风门安装、拆除作业减少作业人数、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作业安全性。
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1)研究矿井风门运输安装机器人车体结构,工况需满足大断面通风巷道(宽≥5m,高≥3m,坡度≤15°)要求;
(2)研究额集成防爆柴油动力系统(Ex d I Mb)、液压驱动与抓举系统(抓举力≥2吨,定位精度±5mm)、智能控制系统(双冗余控制);
(3)研究集成开发人员接近防护、瓦斯/CO实时监测等安全功能的煤矿井下作业车辆的适用性
(4)完成整机性能验证(实验室台架测试及井下工业性试验≥1个月)。
交付成果
(1)提供项目管理文档、研究报告和用户使用手册。(包括电子版)
(2)提交矿井风门运输安装机器人3台,技术指标满足验收的要求。
(3)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不少于3篇,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2项。
矿井风门运输安装机器人系统配置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矿井风门运输安装机器人 |
台 |
3 |
| 每台包括: |
|||
| 1.1 |
防爆无轨胶轮车 |
套 |
1 |
| 1.2 |
稳定支腿 |
套 |
1 |
| 1.3 |
抓举装置 |
套 |
1 |
| 1.4 |
起吊模块 |
套 |
1 |
| 1.5 |
安全保护系统 |
套 |
1 |
| 1.6 |
遥控系统 |
套 |
1 |
其他要求
(1)中标人协助甲方完成相关科技成果查新和鉴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2)中标人须在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对技术开发合同完成备案。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6个月
2.1.5、服务地址: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2.1.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2.1.7、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
2.1.8、质保期:项目结题验收后3年。
2.1.9、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根据项目进度分批付款。
(1)乙方完成该项目技术开发合同在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的备案,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乙方交付全部设备并完成入井调试,设备稳定运行3个月,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乙方提交最终验收申请,并提供设备的矿用安全标志证书(每延迟一日按照合同的0.5‰处罚),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档案资料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4)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质保期一年,从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乙方交付的研发成果不存在缺陷且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支付质保金。
(5)知识产权费用为合同价款的5%。在乙方完成约定的全部论文发表,且配合甲方取得约定的全部专利等知识产权后支付。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详见第一章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或技术文件
2.4 项目服务期:详见第一章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或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矿井风门运输安装机器人或风门抓运设备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所提供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校验码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9月28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有效的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8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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