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13]XXS[CS]2025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锄山村校地合作运营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7.75万元,供应商首次报价和最后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以本更正公告附件为准。
3.磋商文件第三章中三、商务条件的第6.1 条款“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现澄清更改为“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根据有关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4、因评审场所条件限制,本项目无法进行远程磋商,供应商应派代表到现场,未到现场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