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
(1)通过现场勘察,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本单位以及周边单位和政府部门可请求救援的应急资源状况,独立编制完成《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2)通过现场勘察,辨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析各种事故类别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后果和形响范围,评估确定可能发生事故类别的风险等级,独立编制完成《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3)通过现场勘察,在赵官能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独立编制完成《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通过赵官能源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专家评审意见》;
1.2实施地点: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30日历天,供应厂家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17.8万元 (含6%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
(1)成交单位分别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电子版/原件扫描件《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后,《应急预案》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后,成交单位向甲方提供与合同金额等额的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并在甲方完成入账之日起60日内,甲方向成交单位无息付清合同价款。
(2)甲方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价款前,成交单位要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等资料,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等资料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成交单位接受甲方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方式;
1.6质量/服务标准:
(1)服务单位编制完成的《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等有关规定。
(2)服务单位编制完成的《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能够通过赵官能源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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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