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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 黔江区舟白组团路东等社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黔江区舟白组团路东等社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舟白组团路东等社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黔江发改委函[2025]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黔江区舟白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舟白片区路东、武陵山等社区新建污水管网34公里,改造管网12.895 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DN300-600污水管网9公里,DN400-500污水管网25公里,DN600-1800雨水管配套建设检查井650座更新修复老旧破损污水管网12.895 公里,管径DN300-600,配套建设检查井、跌水井等附属构筑物,城市道路的拆除及修复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15253.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020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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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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