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419医院)医疗器械一批采购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医疗(419医院)医疗器械一批-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419医院)医疗器械一批采购项目
- 采购单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8?0国拨√自筹 ?8?0国拨+自筹】
- 采购项目概况:
需要采购康复科医疗设备一批。
-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100%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采购范围:
- ★交付时间: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15个工作日内
- ★交付地点:
核工业四一九医院
-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供应商所供应的设备应总体上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性能指标。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的生产日期要求:进口设备生产日期原则上应在交货日期前1年内;非进口设备原则上应在交货日期前6个月内,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生产日期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并经甲方同意,方可继续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相应设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履行换货义务。
- 质保期: 免费质保期(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不低于3年的原厂质保;在质保期内,所有损坏的器件由成交单位无偿提供,更换的器件的型号和规格应与被更换的完全一样或更优,可提供临时备用机。
- 限价: 228900.00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①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此项目相应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所响应产品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须确保在报价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内。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