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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 云阳县大阳片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项目
云阳县大阳片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大阳片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项目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阳发改农〔2025〕3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阳县宏源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市级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阳县宏源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大阳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净水工程:新建水厂2 座;(2)泵站工程:新建提水泵站 1 座,新建浮筒取水 1 座,输水管道 0.594km,提水管道 2.166km,配套水池 1 座;(3)配水管道工程:新建配水管道65.299km,入户管道 356.722km;(4)附属设施工程:新建闸阀井 179 座,新建水表井 438 座,流量计井 4 座,智能水表及水龙头等入户配套设施 4311 套,防冻表箱(SS308 不锈钢水表箱(4 位))1960 套。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2284.8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72.03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云阳县大阳片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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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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