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中心南都会科研产业项目方案及初设(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城市新中心南都会科研产业项目方案及初设(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11-511400-04-01-855645】FGQB-0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新投产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新投产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11-511400-04-01-855645】FGQB-017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 54.31 亩,计容建筑面积约 9.05 万平方米,以“人工智能+”为核心引擎,建设集研发、中试、轻生产、检测为一体的新型产业空间,打造引领城市新中心的智能创新中心和产业赋能平台。
2.3 总投资:38000万元(本次设计最高限价289.59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需完成本项目所有的策划咨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策划咨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概算的编制应满足评审要求。
2.5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项目需求;概算的编制需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和 要求。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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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