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2026-2029年通勤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11313,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公司属于化工生产型企业,公司实行倒班制和白班制。本项目租用乙方23辆50座大客车,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解决本公司约2000名员工不同线路不同时段的通勤问题。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
租用通勤车行驶区间:厂区至包头市青山区和昆区50公里范围以内。
2.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1.3服务地点: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米。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客运项目,并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根据2022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合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的设区的市,单个运次不超过15日)。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通勤班车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车辆须满足第五章1.通勤车技术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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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