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大渡河泸定县挖脚教育园区堤防工程监理(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渡河泸定县挖脚教育园区堤防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发改【2025】1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定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和移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定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和移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2025】19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鑫天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大渡河泸定县挖脚教育园区堤防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大渡河泸定县泸桥镇。
2.3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
2.4 建设规模:新建堤防总长2.590km,分为上、下游两段,上游段起于瓦密岗村沿河道路陡崖处,止于教育园区在建堤防首端,长0.800km;下游段起于教育园区在建堤防末端,止于甘露寺大桥上游处,长1.790km。新建排涝(水)箱涵1处、涵管10处。
2.5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监理缺陷责任期。
2.6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7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水利类施工监理业绩;注: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业主证明(若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关键指标的,还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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