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6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等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2025-ZXGK-C0105-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6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等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1410.90万元
最高限价:1410.90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核心征管(含统一工作平台)、社保费征收子系统、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系统、电子公文系统、个人所得税相关应用系统、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管理决策支持风险与信用系统、管理决策支持核算与分析系统、税库银系统、外部信息交换系统、社保费税银子系统、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多云运维平台、税收信息化管理平台、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税务人端平台、会统核算运维、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共计19个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障服务、安全审计服务和业务运维服务等服务。具体服务期限及预算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加;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签订并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承担的工作;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
2.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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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