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公司2026年三泥送外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A602-FW0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化公司2026年三泥送外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长庆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庆石化公司2026年三泥送外处置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共计对约3315吨三泥外送处置,预计金额331.5万元(含税)。
2.3招标范围:(1)对炼油三部产生的油水混合物、罐底泥以及浮渣、生化污泥共计约2200吨外送处置。(2)对炼油二部产生的清罐污泥约315吨外送处置。(3)对储运部产生的清罐污泥约800吨外送处置。共计对约3315吨三泥外送处置。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长庆石化公司炼油三部和储运部。
2.6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HW08类251-003-008),核发的此类危废年处置量不小于10000吨。处置工艺限定为焚烧法或水泥窑协同作业(提供环评证明材料、工艺流程图、主要处理设备的铭牌和照片、处理厂地址以及现场照片);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固定的危废运输车辆,并且满足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危废运输车辆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的危废运输车辆。提供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项危废处置服务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及发票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④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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