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油气工艺研究院2026-2027年度新能源项目电能质量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5-FK078-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和《塔里木油田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塔里木油田油气工艺研究院所属的项目开展新能源发电类项目电能质量预测评估等。
2.2招标范围:
对塔里木油田油气工艺研究院所属的项目开展新能源发电类及地面工程项目电能质量预测评估、评估报告取得国网新疆地州公司评审等。本合同为年度合同,在合同期内存在多个新能源项目实施情况,也存在没有项目的情况,具体项目实施以委托书为准。
2.3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装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新能源发电类项目电能质量预测评估业绩(要求光伏、风电项目至少各1个)。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要求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签章页等;
(3)提供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结算材料(结算单或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等)。
3.5 QHSE 要求: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2)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